5月31日
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
召开新闻通气会
会上发布了
《关于优化公交车专用车道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》
制定了成都市中心城区
公交专用车道优化调整措施
从6月1日起实施
详细内容如下↓↓
记者从会上获悉,为进一步加强公交专用车道的精细化管理,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持续推动幸福美好生活十大工程的部署要求,结合公安部《关于推出公安交管服务群众服务发展10项便利措施的通知》精神,市公安局交管局、市交通运输局在认真研究论证当前中心城区公交专用车道布局、公交车流量、高峰小时公交断面客流量的基础上,制定了成都市中心城区公交专用车道优化调整措施,将从6月1日起实施。
本次优化调整主要涉及三个方面。
一是取消东城根上、中、下街,府青路二段等“瓶颈”路段的双向公交专用车道。
二是调整部分公交专用车道的启用时间,在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逐步放开部分公交专用车道。在科学测算公交运力的基础上,根据公交运营时间、客流特征和道路通行情况,先期将10条公交专用车道高峰小时断面客流低、途经公交线路少的道路公交专用车道的启用时间调整为工作日7:00-9:00、17:30-19:30。具体道路为:锦兴路、枫丹路、益新大道、新光华街、银杏大道、合作路、中环路双店路段、龙港路、蜀龙路、华冠路。相关路段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公交专用道不再启用。
三是适度放宽公交专用车道使用车型。允许制式校车,核定载客人数10人及以上(悬挂大型汽车号牌)的载客汽车使用公交专用车道。
围绕上述三项措施,市公安局交管局、市交通运输局将联合发布《关于优化公交专用车道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》,明确公交专用车道通行规定。目前,正在结合公交专用车道优化调整内容,改造完善相关交通标志、标线等交通设施,同步调整相关的电子警察抓拍设备。
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
成都市交通运输局
关于优化公交专用车道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
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国务院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指导意见,为更好地发挥公交专用车道的作用,进一步提高城市道路通行效率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等有关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决定自2023年6月1日起,对本市公交专用车道采取如下通行管理措施:
一、公交专用车道是指在道路上使用公交专用车道标志、标线注明或使用其他设施隔离的专供公共汽车通行的车道。我市公交专用车道共分为白天时段公交专用车道(7:00-20:00)、高峰时段公交专用车道(7:00-9:00、17:30-19:30)、快速公交专用车道(24小时)、单行道逆向公交专用车道(24小时)及潮汐交通逆向公交专用车道(与潮汐车道实施时间一致)等五种类型。
二、取消东城根上、中、下街(八宝街至蜀都大道人民西路),府青路二段(府青立交至刃具立交)双向公交专用车道。
三、调整部分公交专用车道的启用时间,并在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逐步放开部分公交专用车道。公交专用车道按照交通标志、标线标注的时间启用,交通标志中标注有“工作日”的,仅在工作日(含法定节假日因调休调整为工作日)启用,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启用。具体为:锦兴路(红星路四段至大业路)、枫丹路(建设南路至中环路二仙桥东路段)、益新大道(南三环路五段至绕城高速)、新光华街(大业路至人民南路二段)、银杏大道(驿都大道至成龙大道)、合作路(天映路至南北大道)、中环路双店路段(崔家店路至长融西一路)、龙港路(龙潭路至绕城高速)、蜀龙路(三环路至熊猫大道)、华冠路(龙港路至成致路)等10条道路的公交专用车道启用时间调整为工作日7:00-9:00、17:30-19:30。
四、允许取得校车标牌的制式校车,核定载客人数10人及以上(悬挂大型汽车号牌)的载客汽车在公交专用车道通行。
五、允许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、消防车、救护车、工程救险车在公交专用车道通行。
六、遇交通管制等特殊情况时,社会车辆按照交通警察指挥或者交通标志指示,可以借用公交专用车道行驶。
七、违反本通告的,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罚,并实施交通违法累积记分管理。
(编辑:黄雪)